(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及13.51B(2)条作出的进展公告)
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非执行董事王琳晶先生的相关事项发布进展公告。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对王琳晶先生就天风证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300万元罚款。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时任天风证券董事、总裁的王琳晶先生予以公开谴责,认定其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并将处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此外,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因天风证券未及时披露持有永安林业股份变动信息的违法行为,对王琳晶先生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140万元罚款。王琳晶先生确认无其他需披露事项。董事会认为该事件与本公司集团事务及其他董事、高管无关,不会对本集团业务运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