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绵阳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东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0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3月26日,绵阳东江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4,600万元,期限9年,公司同步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提供担保。绵阳东江其他股东迪沃斯、鑫科源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并完成股权出质登记。
因危废行业竞争加剧,绵阳东江项目运营未达预期,收运量不足、处置价格下降,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偿还贷款。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9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多次履行担保代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将继续代偿人民币2,133.55万元(贷款本息)。
公司因代偿形成对绵阳东江的应收债权,将推动其改善经营、提升业绩并督促还款。同时已向反担保方迪沃斯、鑫科源发出《催款函》,保留通过诉讼或仲裁追责的权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