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声明,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评估,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总额的92.46%和91.5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和财务报告。报告期内发现少量一般缺陷,均已及时整改,不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公司2026年将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强化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推进数字化内控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