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大胜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在山东东营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共479名,代表股份64,078,874股,占总股本的27.536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草案)、聘请审计机构、投保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补选独立董事等多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