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科技术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维科技术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其实际控制人何承命合计持股表决权比例将由29.28%上升至37.39%,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维科控股已承诺本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