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相关人员任职合规性。委员会会议可不定期召开,须有至少2名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