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长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该制度规定,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决策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通过。会议可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举行,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并至少保存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