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旭合计持有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177,769,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147%。宏展房产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0,000,00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40,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734%。减持原因为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其他方式取得。减持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