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国内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合同约定为准。保理方式包括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主要以无追索权保理为主。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