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3,755,56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转让为非限售流通股,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中的较高者。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截至公告日,中山投控持有公司48.73%股份。本次转让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续是否实施及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