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6885%同意,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