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钟胜贤收到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松岩新能源因“氟盐生产基地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及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自2023年12月投入生产以来未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松岩新能源罚款64万元,对钟胜贤罚款10万元。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启动整改,购置MVR蒸发器环保设备,推进环保验收。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