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盈利警告)
麗豐控股有限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之內幕消息條文,發出本公告。董事會預期截至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未經審核綜合虧損,將較截至二零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虧損約164,000,000港元增加不少於100%。虧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該期間因出售橫琴創新方第二期的一幢住房大樓及撇減橫琴創新方第二期的物業而產生虧損。本公告所載資料基於現有未經審核管理賬目,尚未經審核委員會審閱。本集團該期間之未經審核中期業績預計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刊發。董事會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公司股份時務必審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