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为规范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薪酬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与公司效益、长远利益、权责利相结合等原则。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绩效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进行评价。发生重大决策失误、违纪或造成资产流失的,将扣减薪酬或追回已发绩效收入。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