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等,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考核管理办法科学合理,有助于激励计划的实施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