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ESG相关事项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