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防范资金占用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付费用、代偿债务、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或进行无对价的资金提供。制度规定董事长为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门需加强审查与监督。注册会计师须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予以公告。若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拒不纠正的,董事会可采取司法冻结、股权变现等措施。以非现金资产抵债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