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该制度经2026年3月1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合规监督等职责,并规定其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程序。董事会秘书须具备五年以上财务、法律或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制度强调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履职,保守公司秘密,不得从事内幕交易。公司需设立董事会办公室,配备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行其职。董事会秘书在履职受阻或发现公司违规时,应向监管机构报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