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该制度已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将权限范围内的部分决策权授予董事长、高管联席办公会或总裁等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履职,被授权人须对董事会负责。授权遵循审慎授权、范围限定、适时调整、权责一致和有效监督原则。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临时授权需以董事会决议明确授权对象、事项、条件及期限。被授权人可审批特定范围内的投资管理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财务资助、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融资租赁等事项,并明确了各项审批权限的具体比例和金额标准。涉及关联交易或被授权人存在利益冲突的,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负责授权监督管理,发现不当行权应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