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有关提供贷款)
本公告为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19)就此前于2026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向附属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及少数股东提供贷款的交易事项所作出的补充说明。公告解释了向招商系企业提供的多笔贷款(包括贷款协议11及12)在合并计算后已构成主要交易,并已于2024年1月31日获得股东批准,因此该等新增贷款无需再次寻求股东批准,仅需履行披露义务。此外,公告进一步说明深圳保卓、深圳保捷及深圳保玉等项目公司向股东提供无息贷款的原因:由于中国法律允许物业预售后产生盈余资金,但在完成交付及缴税前无法进行股息分配,故通过按持股比例提供无息垫款方式使用盈余资金,以满足股东营运需求、节省融资成本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信息保持不变。本公告应与先前公告一并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