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1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选举徐水良、孟强为公司董事,张占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