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及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
本公告由公司董事会发布,旨在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细则,并采纳进一步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细则(“新组织章程细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认可混合及电子形式召开股东大会,制定股东电子参与及表决规则,确保符合上市规则附录A1所载的股东保障标准;允许股东以电子方式发送会议指示,如委任代表的相关文件;允许通过电子通讯或在公司或联交所网站刊发方式发出公司通知或文件,并规范会议中的电子表决安排;明确公司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及上市规则购回、赎回或持有股份作为库存股份,提升股本管理灵活性;并对组织章程细则进行内务修订,优化条文结构与表述,以符合适用法律及上市规则的要求。上述建议修订须提交股东于2026年6月26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生效。相关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于2026年4月24日寄发予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