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及发放方式。制度适用于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薪酬管理遵循责权利结合、与公司效益挂钩、公开透明等原则。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方案并进行考核。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津贴为固定金额,由股东会审议后按月发放。公司承担董事履职产生的费用,不计入薪酬。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代扣税费后发放。离任时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薪。如财务造假,将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