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中信國際電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於2026年3月12日採納經修訂的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從董事中委任的成員組成,人數不少於三名,其中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獲授權制定董事提名政策、甄選及推薦董事候選人,並考慮成員多元化以加強董事會績效。職責包括制定提名政策、檢討董事會架構與成員多元化、物色及提名董事候選人、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檢討董事貢獻、支援董事會表現評核、設定並監察多元化目標的達成情況,以及每年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公司秘書擔任委員會秘書,負責保存會議紀錄並向董事會全體成員傳閱。委員會須定期向董事會匯報,一般於下次董事會會議中報告決議或建議。委員會主席或指定成員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股東查詢。本職權範圍將登載於公司網站及香港聯交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