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皖维高新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认购将导致持股比例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皖维集团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认购股份,且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会批准皖维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并授权根据监管政策变化调整执行。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