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董事会由5至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且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签署文件等。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条件下由相关人员提议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通过。规则还对会议通知、回避表决、决议执行、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等作出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