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太湖远大: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董事会,对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权益,激励对象由81人调整为79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仍为82.60万股,授予价格为13.00元/股。同日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3月10日,向79名激励对象完成授予。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