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戴志乐))
戴志乐作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具备独立董事所需的工作经验和知识,未受到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监管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