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通知,其自2026年2月10日至3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494,200股,减持比例0.8939%。本次权益变动后,新能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77.85%下降至76.95%,触及权益变动1%的披露标准。本次变动未违反相关承诺,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