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行使异议股东权利之结果)
本联合公告由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东风汽车集团(武汉)投资有限公司发布,内容涉及(1)要约人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将本公司私有化的附条件建议;(2)本公司分派岚图股份的建议;(3)撤销本公司上市地位的建议。截至2026年3月10日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股东就行使权利作出的声明。公告指出,合并须待综合文件所载的实施条件(包括与分派相关的条件)满足或获豁免后方可生效,分派亦须获得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正式批准介绍上市且该批准持续有效。要约人及本公司不保证所有条件能够达成或获豁免,因此合并及分派可能无法实施或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谨慎行事,并咨询专业顾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