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重点涉及境外收入下降原因、主要供应商变动、预付款项增加、委外研发及关联交易、财务性投资等情况。意见书认为境外销售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供应商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重大财务性投资,相关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