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4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处理。公司将依据批复要求,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发行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