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包钢股份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二届职代会第三次联席会议民主选举,选举薛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薛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符合担任职工董事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法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