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丹女士、刘佳燊先生、谌中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谢志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及《关于签署<委托租赁终止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对后者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