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登记股东之函件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安排的提示信函及回条)
IMAX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提醒登记股东,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年报、中期报告、会议通知、通函及代理表格等文件。未来所有公司通讯将通过公司官网(www.imax.cn)及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不再自动发送纸质版本。公司尚未收到部分股东的有效电邮地址,为确保及时获取通讯,建议股东扫描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或签署并交回回条以提供电邮地址。若未提供有效电邮,股东将无法收到发布通知,需自行查阅网站,并可能仅获发需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印刷本。股东亦可选择继续收取印刷版通函,须于回条注明,相关指示有效期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