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光照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及新建厂房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阳光照明(泰国)有限公司增资3.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金),用于建设泰国生产基地。该项目旨在利用泰国的区位优势、政策优惠及成本优势,提升公司供应链韧性与抗风险能力,深化全球化产能布局。本次投资尚需履行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