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3月))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董事和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的建议。相关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