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3月))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提名委员会可设工作组或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事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