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3月))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与方式、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等内容。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信息披露、投资者沟通、诉求处理等工作。制度还规定了公司应通过公告、股东会、说明会、公司网站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并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