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支付,不参与绩效考核;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调整依据行业薪酬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状况等因素。公司可在特定情况下对绩效薪酬进行止付或追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