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城汽车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首次H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及相关管理办法修改的六项议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高比例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