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涉及战略、财务、生产、采购等多个业务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评价结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