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盈利警告)
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规定,发布内幕消息公告。经初步审阅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预计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10.0亿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4.0亿元显著下降。剔除投资物业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值变动影响后,预计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亏损介于人民币15.0亿元至人民币20.0亿元之间,而2024年同期为核心溢利人民币69.7亿元。业绩下滑主要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量价承压导致开发业务结算收入减少及结算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尽管如此,集团连续三年实现含资本性支出的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债务结构持续优化,未来每年到期债务规模可控。运营及服务业务稳步发展,持续贡献稳定利润。集团将继续推动业务转型,由传统开发商向运营服务商转变。该公告所载资料基于初步评估,未经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核,最终业绩将以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发布的正式财务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