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管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公司行政人事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成员履职过程中需遵守回避制度和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