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融资事项及并购清算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会议召开与议事规则、回避制度等内容,强调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合规性,相关决议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