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会议召开与议事规则、回避制度等内容,并明确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