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合计取得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保持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