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滨化股份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明确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本细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