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滨化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3至5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财务报告、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外部审计独立性、检讨会计政策、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相关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