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伊登软件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47)于2020年4月14日设立提名委员会,并于2026年3月5日修订其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委任,人数不少于三名,大多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决议须经出席会议成员多数通过。委员会职责包括:审阅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推动董事会多元化;物色并提名董事候选人;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就董事委任、重选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定期审查董事履职时间和贡献;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检讨董事会及员工多元化政策;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相关内容。委员会有权要求管理层提供资料及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公司应提供足够资源保障其运作。最终提名决策责任由董事会承担。本职权范围已在公司及港交所网站公开。
